(一)加强质量安全监管。从事加装电梯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电梯制造、安装、修理、维保等单位,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。项目的设计、施工应当按照房屋安全性论证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执行。加装电梯工程应配置项目经理、监理工程师,做好项目施工管理。
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,对辖区内的加装电梯项目实施监督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抽查,保障加装电梯的工程质量安全。
(二)落实参与各方责任。设计、施工、安装单位应落实质量保修责任。电梯制造企业应加强电梯质量跟踪,配备电梯远程监测系统,落实“厂家终身负责制”,并适当延长电梯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护期。
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加装电梯工作,配合业主和相关部门做好加装电梯的资料提供、方案制定等工作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业主委托, 对电梯交付使用后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签订协议,明确相关权利义务,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及费用。
(三)提升项目设计水平。街镇应引导业主并指导设计单位按照可行性评估结果,细化加装电梯设计方案,统筹做好建筑立面协调、管线配套迁移等,提升加装电梯项目水平。
(四)发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作用。支持社会团体、组织参与加装电梯的政策咨询、社区协商、居民意见协调等服务工作;鼓励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电梯制造、安装等专业单位,积极从事加装电梯项目的代建、设计、工程总承包、电梯安装维保等业务。